律师资料
李吉超
李吉超律师

加载中...
  • 执业证号:12301201410808314
  • 资格证号:
  • 地区:-
  • 手机:18646396912
网站公告
付费咨询,请加微信18646396912,注明法帮网加微信咨询
网站文章
友情链接
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怎样计算残疾赔偿金?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7-12-11 04:16)     点击:438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的概念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人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

  残疾生活补助费的金额怎么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 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 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知识链接: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2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2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2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发表评论
李吉超: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李吉超律师主页